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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公害食品—海南鲜龙眼(储良 石硖)销售标准
http://www.zglzly.com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6-11-24 23:52:41

 

 

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

本标准规定了海南鲜龙眼(储良 石硖)销售的等级规格、质量指标、检验规则及包装要求。

本标准适用于海南鲜龙眼(储良 石硖)的销售,其他未列入的品种可参照使用。

 

2 引用标准

GB/T 601 化学试剂滴定分析(容量分析)用标准溶液的制备

GB 2762 食品中汞允许量标准

GB 2763 粮食、蔬菜等食品中六六六、滴滴涕残留量标准

 

3 术语

3.1 果形正常:果实具有该品种固有形状和特征。

3.2 成熟适度:果实达到该品种固有的大小、色泽、品质风味。

3.3 成熟较适度:果实基本达到该品种固有的大小、色泽、品质风味.

3.4 风味正常:果实具有该品种成熟时固有的风味。

3.5 空果枝:果穗上无着生果实的穗果枝。

3.6 葫芦节(龙头丫):结果母枝与果枝交界膨大处。

3.7 果穗整齐度;同一品种果粒在果穗上分布位置的状况。

3.8 脱粒:无枝梗的果实。

3.9 裂果:果皮破裂的果实。

3.10 腐烂:果实腐败及霉变。

3.11 机械伤:果实被压或摩擦等损伤。

3.12 病虫害:果皮或果肉被病虫损害。.

3.13 外物污染:果梗或果实表面被药物、煤烟、尘土等污染而影响外观。

 

4 质量指标

4.1 等级

海南鲜龙眼(储良 石硖)的销售分为优等品、一等品和合格品三个等级,各等级符合表1中的各项指标规定。

1等级划分1

  

优等品

一等品

合格品

果实

  果实为同一品种,具该品种成熟果的固有色泽,无裂果、无变质果

   穗梗

穗梗不得超过“葫芦节”,不带叶,无空果枝

   果形

正常、具有该品种特征,较正常

尚正常、无严重畸形果

 果穗整齐度

果粒分布均匀紧凑,果粒分布均匀较紧凑

果粒分布均匀尚紧凑

   果肉

肉质新鲜,风味正常,厚度均匀,有弹性

污染物与病虫害

无外物污染,不得有病虫害果

无外物污染,病虫

害果不得超过3%

   成熟度

果实饱满具弹性,果壳表面鱼纹大部分消失

 

2等级划分2

  

 

    优等品

 

    一等品

 

    合格晶

 

果实

横径

储良

 

石硖

>26毫米的果

不少于70%

 

>24毫米的果

不少干70%

>22毫米的果不少于70%

>22毫米的果不少于70%

>20毫米的果不少于70%

可溶性固形物

(%)

储良

 

石硖

  

    >20

 

   

>18

 

   

>15

 

 

4.2卫生指标,农药残留量(毫克境)<20。

4.3理化要求

       

  可食率(%)

可溶性固形物(%)

  每千克果粒(粒)

    石硖

    储良

    ≥65

    ≥65

    ≥20

    ≥20

    <100

    <90

 

5感官检验

将样品置于自然光下,通过感官检验裂果、腐烂、气味、机械伤和病虫害等,有机械伤和病虫害的样品计算比例,结果保留一个小数。

 

6检验规则

6.1组批规则

    凡同产地、同品种、同日采收的龙眼鲜果可作为一个检验批次。

6.1.2抽样方法

    按GB/T 8855的规定执行。

6.1.3检验分类

    型式检验

    型式检验是对产品进行全面考核,即对本标准规定的全部要求(指标)进行检验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:

    申请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或绿色仪器年度抽查检验;

    前后两次抽样检验结果差异较大;

    因人为或自然因素使生产环境发生较大变化;

    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或主管部门提出形式检验要求口

    交收检验

    每批产品交收前,生产单位都应进行交收检验,交收检验内容包括包装、标志、感官要求。检验合格方可交收。

    判定规则

    按本标准进行检验,感官要求、理化和卫生指标合格,则该批产品判为合格。

    理化和卫生指标有一项不合格,应加倍抽样复验一次,如仍不合格,则该批产品判为不合格。

    感官要求、标志和包装检验不合格,则该批产品判为不合格,并不得复验。

 

7包装、贮存和运输

7.1包装

7.1.1包装材料

    可选用牢固、通气、洁净、无毒、无异味的纸箱(应符合GB 6543的规定)、小竹篓、塑料水果筐(应符合GB/T5737的规定)等作为外包装,包装容器应大小适宜,以利产品的搬运、堆垛、贮存和出售;内包装可用聚乙烯塑料薄膜(袋)(应符合GB 9687的规定);如用小竹篓包装,允许在篓底及篓面垫少量洁净的新鲜树叶。

7.1.2包装容量

    纸箱、小竹篓容量不宜超过5千克,塑料水果筐容量不宜超过10千克,误差不超过2%。也可根据签定的合同规格执行。

7.2贮存

    贮存场所应清洁、通风,应防晒、防雨设施,产品不得与有毒、有害、有异味物品混存。

7.3运输

    运输工具应清洁、有防晒、防雨设施。贮运时间在24小时之内者,允许在常温条件下进行;凡超过24小时以上者必须经过预冷并在低温冷藏条件下进行运输。

    运输过程不得与有毒、有害、有异味物品混运,要防止日晒、雨淋,应轻装轻卸,严禁重压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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